近日,市政府印發了《韶關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實施辦法》(韶府規〔2024〕2號,以下簡稱《辦法》),為方便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貫徹落實有關工作,更好地理解執行《辦法》,現就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修訂必要性
《韶關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實施辦法》自2019年2月1日實施以來,在弘揚社會正義,鼓勵見義勇為、保障見義勇為人員合法權益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促進作用。結合我市的實踐經驗,對《辦法》的有關內容和表述進行修訂和完善,進一步明確和細化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范圍、要求、必要保障措施等內容,增強《辦法》的可操作性,更好地弘揚社會正氣,維護社會安定。
二、主要政策依據
?。ㄒ唬稄V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
?。ǘ稄V東省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關于見義勇為的確認辦法(試行)》
三、主要內容說明
修訂后的《辦法》全文共計二十八條(原《辦法》共二十九條),其中第一至四條明確了立法的目的、范圍以及工作機制;第五至十一條規范了見義勇為的認定程序;第十二至二十五條規范了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障范圍及具體內容;第二十六至二十七條明確了相關違法行為的法律后果;第二十八條是附則。
?。ㄒ唬┟鞔_了見義勇為的界定范圍(第二條)。
《辦法》在《廣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的基礎上進行了細化。規定了公民在法定職責、法定義務之外,為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挺身而出,同正在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或實施搶險、救災、救人等行為,屬于見義勇為。
?。ǘ┟鞔_了見義勇為工作管理體制和相關部門的管理責任(第四條)。
為了加強見義勇為工作,明確政府及相關部門的職責,《辦法》根據我市實際,確立了政府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各司其職的管理體制。同時規定了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應當在各自的工作范圍內,協助做好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障工作。
?。ㄈ┟鞔_了見義勇為認定程序(第五至十一條)。
《辦法》對見義勇為的認定程序作了明確規定。一是授權市縣兩級政府成立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負責見義勇為的評審認定工作,并明確了委員會及其下設機構的日常工作模式;二是明確了申請或舉薦見義勇為的方式,可以由個人或單位提出申請或舉薦;三是明確了見義勇為的認定范圍,對制止違法犯罪,搶險、救災、救人,保護國家、集體財產或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等四類行為,可以認定為見義勇為;四是明確了認定見義勇為的辦理時限、重大問題決策機制、公示制度。
?。ㄋ模┟鞔_了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內容(第十二至二十五條)。
加強對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障是《辦法》的重要內容?!掇k法》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參照國家、省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就保障見義勇為人員醫療救治、工傷待遇、撫恤補助、住房就業、社會救濟等方面,進一步明確了保障和優撫的具體措施。特別是對因見義勇為傷殘、犧牲的,在參考省內其他地市標準的基礎上,適當提高了我市撫恤獎勵標準。另外,對因實施見義勇為造成他人財產損失,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明確了政府應當予以適當經濟補助,并提供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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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條第一款新增了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審計等部門共同做好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相關工作。修訂理由為根據《廣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第五條第二款規定,“公安、民政、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教育、衛生健康、住房城鄉建設、審計、司法行政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工作,其日常工作由公安機關組織實施”。
2.將原《辦法》第十七條“見義勇為人員的傷情鑒定,應當由申請人或舉薦人在提出書面申請前,經司法鑒定機構作出鑒定。見義勇為人員的傷殘鑒定,應當由申請人或舉薦人在提出書面申請前,由市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委托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勞動能力鑒定?!比谌搿秾嵤┺k法(草案)》第十條第二款,修訂后表述為“見義勇為人員的傷殘鑒定,由市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委托司法鑒定機構作出鑒定;見義勇為人員受傷但勞動能力未受損的,由市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委托司法鑒定機構作出傷情鑒定。死亡證明或詢(訊)問材料無法提供的,由公安機關協助核查”。修訂理由為根據《廣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第九條第二款規定,“沒有法律、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或命令依據的,規范性文件不得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其義務”。本條修訂減輕了申請人委托司法鑒定機構作出傷情鑒定的義務,優化了申請認定程序,更有利于保障和激勵見義勇為人員。
3.第十九條第二款增加表述“未參加工傷保險且未認定視同工傷的見義勇為人員因實施見義勇為行為而致殘的,應當按照《廣東省民政廳關于傷殘撫恤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粵民優〔2012〕1號)有關規定評定傷殘等級,并享受相關待遇”。修訂理由為參照《關于印發〈廣東省民政廳關于傷殘撫恤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粵民優〔2012〕1號)有關規定。
4.第二十條第三款增加表述“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不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從縣級人民政府見義勇為專項經費中逐月發給不低于當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月平均標準的基本生活費”。修訂理由為根據《廣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的規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不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從縣級人民政府見義勇為專項經費中逐月發給不低于當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月平均標準的基本生活費”。
四、常見問題解答
問題1:什么是見義勇為?
《韶關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實施辦法》所稱見義勇為,是指公民在法定職責、法定義務之外,為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挺身而出,同正在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或實施搶險、救災、救人等行為。
問題2:申請認定見義勇為的途徑?
具有本辦法規定見義勇為行為的人員及其近親屬,可以向行為發生地所在的縣級人民政府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申請認定見義勇為行為。有關單位和個人也可以舉薦見義勇為人員。申請、舉薦認定見義勇為的,應當自行為發生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沒有申請人、舉薦人的,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可以依照職權予以認定。
問題3:申請認定見義勇為需要什么條件?
公民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可以認定為見義勇為:(一)制止正在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二)制止正在侵害國家、集體財產或者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三)搶險、救災、救人,保護國家、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人身、財產安全;(四)其他見義勇為行為。
問題4:申請認定見義勇為需要提交什么資料?
向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申請認定見義勇為行為的,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材料:(一)行為人的身份等有關基本情況;(二)行為人傷殘或死亡的,提交傷殘鑒定或死亡證明;(三)行為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材料或者公安機關的詢(訊)問材料。此外可同時提供有關單位、人員的見證材料。
問題5:對見義勇為人員的表彰獎勵有哪些?
對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實行精神獎勵、物質獎勵和社會保障相結合的原則。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對認定的見義勇為人員可以給予下列表彰或者獎勵:(一)通報嘉獎;(二)頒發撫恤獎金;(三)授予見義勇為榮譽稱號。
問題6:對見義勇為人員頒發撫恤獎金的標準是什么?
本市范圍內的見義勇為人員除享受國家和省有關撫恤補助規定的相應待遇外,經市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認定,由市人民政府頒發一次性撫恤獎金:
?。ㄒ唬奚?,頒發五十萬元撫恤獎金。
?。ǘ└鶕稄V東省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關于見義勇為的確認辦法(試行)》,喪失勞動能力的,視情頒發十萬元至四十萬元撫恤獎金:
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頒發四十萬元撫恤獎金;
2.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頒發三十萬元撫恤獎金。
3.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頒發十萬元撫恤獎金。
?。ㄈ┌凑铡度梭w損傷程度鑒定標準》,構成重傷的,根據受傷程度輕重頒發五萬元至十萬元撫恤獎金,構成輕傷的根據受傷程度輕重頒發三萬元至五萬元撫恤獎金。
?。ㄋ模ξ催_到輕傷標準,但是見義勇為行為事跡突出,被中央、省、市媒體報道,社會影響力大的,視情頒發一萬元至五萬元撫恤獎金。
問題7:對見義勇為人員的工傷和誤工保障有哪些?
參加工傷保險的見義勇為人員,被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的,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因見義勇為誤工的人員,所在工作單位應當視同出勤,不得降低其福利待遇或者違法解除其勞動合同。
問題8:對見義勇為人員的就業保障有哪些?
因見義勇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由所在單位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因見義勇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且已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見義勇為人員不能享受前述待遇,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由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或者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機構介紹就業。對就業困難的見義勇為人員,優先納入就業援助,優先推薦就業。
問題9:對見義勇為人員的社會救助措施有哪些?
符合城鄉低保條件的見義勇為人員及其家庭,按照有關規定納入低保范圍,符合相關條件申請專項救助和臨時救助的,本市各級人民政府給予優先救助。
問題10:對見義勇為人員的住房和戶口保障有哪些?
本市各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門應當將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城市見義勇為人員家庭優先納入住房保障,優先配租保障性住房或發放住房租賃補貼。對符合農村危房改造條件的見義勇為人員家庭應當給予優先安排。事跡突出的見義勇為人員或者其配偶、子女在見義勇為行為發生地申請常住戶口的,見義勇為行為發生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給予優先安排。
五、解讀方案
解讀途徑和時間:與《規定》同時公布在市政府門戶網站。